物业服务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以往,想了解物业企业服务水准,
通常通过企业资质等级来评判。


那么物业企业资质取消后,
对于企业在过往经营过程中
信用如何该怎么获悉呢?
到底是“优秀”还是“不合格”?
Ps:具体文件请点击公众号平台右下角住建公开-政策发布中查看
重点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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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的信用信息包括哪些内容?
本办法所称信用信息,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在物业管理服务相关活动中形成的能够用以评价其信用情况的信息;信用评价是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记分、评价,确定其信用等级的活动。
主要包括基础信用信息、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
☑基础信用信息主要包括物业服务企业注册信息、物业服务企业人员信息、项目经理信息、物业管理项目信息等内容。
☑良好信用信息主要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诚信经营获得各类表彰及取得的成果等信息。
☑不良信用信息主要包括物业服务企业或项目经理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因违法、违规或违约而承担责任的;日常监督检查、“双随机”检查、各类执法检查及督查活动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物业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检查发出的书面通报、整改通知文书等;行业内通报;媒体通报、批评中与物业管理有关的不良行为,经查证属实且在规定期限内未妥善处理的;社会公众投诉中与物业管理有关的不良行为,经查证属实且在规定期限内未妥善处理的;项目物业服务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双随机考核成绩为不达标的等内容。
内容二: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评价由谁负责?
内容三: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信息如何征集?
基础信用信息的征集实行自行申报,由物业服务企业在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填报,企业注册场所所在地的属地物业管理部门负责核实物业服务企业自行申报信息,物业管理科负责复核。基础信用信息发生变更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10日内向属地物业管理部门申报变更,物业管理科在接到辖区物业管理部门的意见后10日内完成审核、更新。
良好信用信息及不良信用信息应由物业管理科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记入系统平台,企业可通过系统平台查询。物业管理科记录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不良信用信息的,应当通过书面通知告知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物业服务企业对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向向物业管理科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据;逾期视为无异议。物业管理科应当于收到书面异议申请之日起15日内会同属地物业管理部门完成核查,经核查确属失误的,应当及时更正;若确属无误的,维持原结果,核查结果应当反馈到申请企业。
信用信息经征集按规定记入系统平台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规定程序,不得擅自修改、增减、删除。
内容四: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评估评价方法有哪些?等级划分标准是什么?
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评分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评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实行分级实施,定期评级。
信用评分采取信用分值综合评分制,信用基准初值为100分,实行加减分制。信用分值=信用基准初值+基础信用信息分值+良好信用信息分值—不良信用信息分值。
评分周期为12个月,从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评分周期届满,次年重新评分。
按照信用评分分值由高至低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采用A、B、C、D级标示:A级为诚信优良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总分值在110分以上的)、B级为诚信较好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总分值在80分以上至110分(含)的)、C级为诚信一般的物业服务企业(用评价总分值在60分至80分(含)的)、D级为严重失信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总分值在60分以下的,涉及重大违规违法行为的,信用等级直接评定为D级)。
项目经理信用评分总分值在60分以下的,列为严重失信的项目经理。涉及重大违规违法行为的,直接列为严重失信的项目经理。
内容五: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如何处理?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作为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评奖评优、日常监管、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物业管理行业专家选聘等物业管理活动的重要依据。
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作为扶持企业发展,列入扶持对象的参考依据;
◆为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参考;
◆作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政府采购的评标参考;
◆作为物业管理项目评优的考评内容;
◆作为出具企业诚信意见的重要依据;
◆作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
内容六: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信息如何运用?
根据物业服务企业不同信用等级,实行差异化分类管理,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信用等级达到A级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一定激励:
◆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时,优先考虑,加大扶持力度;
◆优先推荐市级守信示范企业,优先推荐纳入本市扶持企业名录;优先推荐纳入市住建局网站、协会网站公开推介;
◆在表彰评比中予以优先推荐;
◆本市前期物业管理投标时予以加分;
◆在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优先推荐进入采购名录清单;在政府采购平台的投标中予以加分;
◆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减少检查频次,实施简化监督和低频率的日常检查;
◆按相关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信用等级达到B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常规监督和适度频次的日常检查,并予以适度扶持:
◆在评定表彰、评比竞赛中,予以推荐;
◆本市前期物业管理投标时,予以适当加分;
◆在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推荐进入采购名录清单。
信用等级为C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以下措施:
◆对其申报的信用信息材料全面检查;
◆列入行业主要监管对象,增加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频次;约谈督促企业进一步强化诚信意识,改进服务;
◆限制行业各类奖励评比资格;
◆在前期物业管理参加招投标时,向招标方提醒建议,作为报名资格审查优先次序的重要依据。
信用等级为D级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以下处理:
◆列入行业重要监管对象;由企业注册场所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物业管理部门进行约谈,明确整改措施;
◆取消其申报各类物业服务示范项目的资格;
◆取消其参加行业各类评优评先活动的资格;
◆在本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时,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在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建议政府采购部门限制其参与;在采购目录企业名录中的,建议开除名录;
◆实施强化监管和较高频率的日常检查,其管理服务的住宅项目进行高比例检查;
◆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签订服务合同的在管项目,建议业主委员会考虑采取依法解除合同;
◆其他方面的防范性措施。
信用等级为D级,在6个月内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列入“黑名单”,并报至相关部门列入全市失信“黑榜”企业名单,采取全市联合惩戒措施。
另外,对列为严重失信的项目经理给予以下处理:
◆列入行业重要监管对象;由其服务的项目所在地物业管理部门进行约谈,明确整改措施;
◆取消由其服务的项目申报各类物业服务示范项目的资格;
◆取消其参加行业各类评优评先活动的资格;
◆在本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时,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实施强化监管和较高频率的日常检查,其管理服务的住宅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建议企业解除其项目经理职务;
◆其他方面的防范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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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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